搞清楚什么是新药,Me Copy甚至不能称为新药
发布时间:2022-02-08查看次数:428

作者:止悬子

来源:同写意俱乐部

转载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BvQYlNPUgjzsp2pEgVLIKw


新药的类别:应该基于临床需求的层面来确认



FIC(First in Class)、 BIC(Best in Class)、Me Too和 Me Copy,这些新药概念分别来自时序、优劣以及模式。

真正的新药应该基于临床需求的层面来确认,如果只是基于靶点或者分子结构的层面来划分新药的归类,就会脱离新药的出发点。

说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F国的新药研究机构,从土壤中分离出一种新的抗生素,且通过作用机制(MOA)研究找到了其靶点,不论是基于靶点的层面还是基于结构的层面都是潜在的FIC新药无疑了。

这个抗生素是窄谱的抗生素,主要针对阳性耐药菌,特别是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用药不会引发菌群失调从而胃肠道副作用非常少,更加难得的其对于MRSA的活性是目前一线药物的10万倍。

这样一个新药产品特征(TPP)对于国内新药开发人员来说是不是属于理想的情况?然而事实上,MRSA自从利奈唑胺面市20多年来早就没有了临床需求,关键是临床上也很难发现对于利奈唑胺耐药的MRSA,所以没有解决临床需求的新药根本就不符合新药的出发点,即便是所谓FIC新药又有什么意义呢?

 

FIC与BIC:BIC新药挑战更大


一旦基础科学的进步发现了可成药的新靶点,就会出现众多新药进入开发阶段,率先批准上市的被称为FIC新药,其他的被称为Me Too新药,因此FIC是以批准上市作为节点,而不是谁先开发作为节点,所以没有批准上市前就说自己的新药是FIC新药的基本上是自卑的表现

相比FIC新药,BIC新药挑战更大,新药历史上出现的BIC新药屈指可数,基本上属于黑天鹅事件了。BIC新药所在的靶点虽然已经有了新药,但是BIC新药却解决了同靶点无法解决的临床需求。在相同的MOA前提下找到排他的BIC实属小概率事件,并且很多情况是伴随运气。

BIC新药与通常说的Me Better新药有质的区别,Me Better是从1到10而BIC是从0到1所以完全不同。我们很少提及Me Better是因为任何新药都有自己的特征,就像每个人一样有不同的视角,用自己的长处来比较其他新药的短处是不成熟的表现,如果Me Better真的优秀到了可以解决同靶点新药都无法解决的临床需求,就已经成为BIC新药了,所以理智的新药圈内很少听到Me Better新药的说法。

FIC和BIC新药都需要有经验丰富的新药团队,以及所涉及治疗领域全球资深医生的加入,通过全球多中心临床实现多国注册,最终才有可能成为FIC或者BIC新药。


Me Copy与Me Too完全不是一回事

 
Me Copy是目前中国特色的新药开发模式,其存在基于国内现在的两个新药短板。

首先是没有能力发现可成药的新靶点,其次是没有化合物库通过HTS找到hits,所以只能在同靶点已知有活性的结构基础上进行修饰以期找到有专利空间的新药类似物,所以名为跟踪性新药,也就是Me Copy。

虽然我们都不愿意承认,但是目前国内新药很难脱离Me Copy模式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Me Copy与Me Too完全不是一回事,在我看来有一下区别。

1、出发点不同。Me Too新药出发点是解决临床未满足需求,是基于靶点层面进行的试图解决临床未满足需求的新药探索之路,可能起步最早,但是因为没有被率先批准因此称为Me Too

Me Copy通常不是基于靶点层面而是基于已知分子结构的层面,在同靶点已知活性结构基础上进行修饰的Me Copy新药,无论被模仿的新药候选物最终结局如何,都没有解决临床未满足需求的机会。Me Copy新药的出发点不是基于解决临床未满足需求。

2、Me Too新药在开发之初有机会成为FIC或者BIC新药,但是Me Copy新药没有成为FIC或者BIC的机会。

3、Me Too新药上市时间一般与FIC新药保持在3年内,但是Me Copy新药的上市时间一般滞后FIC新药5年以上。

4、Me Too新药专利到期有同分子的仿制药出现,但是新药专利到期后不会有仿制药出现。

5、Me Too新药一般都是在多国注册,在全球市场有销售,但是Me Copy新药只是在中国出现,连缅甸老挝都不认可。


新药的划代:颠覆性治疗的新药被称为新药2.0

 
经常听到1.0、2.0和3.0新药,因此关于新药的划代也是一个新药领域常用的概念。

率先解决一个临床未满足需求被批准上市的FIC新药可以被称为1.0新药,BIC是在1.0基础上的进化,虽然解决了同靶点其他新药无法解决的临床需求,但是如果没有进化到颠覆性治疗的结果,仍然属于1.0的阶段。

新药首先追求的是排他性竞争优势,FIC新药在市场竞争中总是因为“马太效应”而占据市场的竞争优势,其他被Me Too的新药在市场上很难超越FIC新药因此被划分为0.1-0.9代新药,Me Copy因为不是真正的新药目前还无法达到新药0.1代。

除了排他性外竞争优势,新药更加会追求颠覆性治疗的临床效果,因此颠覆性治疗的新药被称为新药2.0。

假如其他的新药只能做到改善或者延缓疾病的进程,而你的新药能够实现颠覆性治疗,就是治愈了这个其他新药只能改善的疾病,那么这个新药一旦面市其他的新药就失去了竞争优势,甚至全部被市场淘汰,这才是新药2.0的基本特征。2.0新药往往可以独领市场多年,随着科学进步即使后期有了其他的新药,2.0新药仍然被市场广泛认可。

以笔者目前的粗浅道行,关于3.0新药是不敢谈论的,只是在想,除非解决了人类一个重大疾病或者健康问题才可能被称之为3.0新药吧。

所以关于新药划代,本质上是新药立项的个最基本特征----排他性竞争优势和颠覆性治疗愿望,这都是基于临床未满足需求的解决程度而确定的,基本上是对应领域全球最知名医生的认可结果,脱离了这个基本出发点而谈的新药划代没有意义


搞清楚什么是新药,Me Copy甚至不能称为新药

 

中国人聪明是众所周知的,不论我们有多么的睿智,人家花费40亿美金才能出一个0.1-1.0代的新药,我们花费几亿人民币就做出来3.0代的新药,这似乎不合逻辑。这种迷之自信其实是对于新药真相了解不足的结果。

比如国内新药公司CEO经常提及自己的新药结构修饰堪比艺术精品,而且还是运气爆棚才得到的奇迹,并且临床的活性如何好等等,但是实际情况却是这个所谓的艺术精品非常容易被仿制和超越的,究其本来面貌就是个Me Copy药,根本就找不到临床的排他性竞争优势,更加不要说形成颠覆性治疗的机会了。

人类文明的进程分为七级目前只进化到了0.75级,只有不断进化才有希望。从新药角度来看,目前我们的Me Copy新药连0.1达不到,和国际化新药存在巨大的代差,甚至不能称Me Copy为新药。

毕竟世界未来的希望在中国,我们只要强化基础科学的研究,中国用30年的时间发现一个可成药的新靶点是完全有可能的。如果现在还没有能力发现新靶点 ,甚至连化合物库都不愿意打造,做的新药就很难脱离Me Copy的范畴。


最关键的问题是我们首先要在认识上搞清楚什么是新药,毕竟做了一个Me Copy就自诩为新药3.0的心态是很难由仿制药基因进化到新药基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