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药监局发布《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附条件批准上市是适用于国内大量未满足的疾病需求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需求,缩短了药品的上市时间。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稿中提到某药品获附条件批准上市后,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同机制、同靶点、同适应症的同类药品开展相似的以附条件上市为目标的临床试验申请。
这一政策变动是对药物研发药企支持的体现,将进一步帮助拥有先发优势的企业来放大其药物的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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